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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公告

作者 : 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20-11-17
新北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三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一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一般類科。
(二)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
(三)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中重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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