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文化部110年度「推廣文化平權補助作業要點」(簡稱本要點)補助案,詳如說明及附件,請參閱!

作者 : 學務處 發佈日期 : 2020-12-29
說明:
一、依據本縣文化觀光局109年12月4日嘉縣文藝字第1090014993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保障公眾平等之文化參與及文化近用權,且確保國人不因特定身分、社會性/別、身心狀況、年齡、地域、族群及其他條件等原因產生差異,文化部特訂定本要點,據以辦理補助事宜。
三、本案補助對象為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學校、民間團體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等。補助項目限定為「辦理文化平權理念宣導、文化近用權之促進、推廣相關活動等之示範計畫」。
四、檢附旨揭補助要點及受理申請說明各1份;另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下載申請文件。
瀏覽數  

Recent

數據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