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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聯合安置區及各自辦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期程

作者 : 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21-02-25
因應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延後至110年2月22日,國教署聯合安置區及各自辦區(桃園市、新北市、臺中市及高雄市)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一)國教署:原訂110年2月17日至2月25日,調整為110年2月
17日至3月2日。
(二)桃園市:110年2月3日至2月25日(未調整)。
(三)新北市:110年2月1日至2月25日(未調整)。
(四)臺中市:110年2月17日至3月2日(未調整)。
(五)高雄市:原訂110年2月17日至2月25日,調整為110年2月17日至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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