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聯合安置區及各自辦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作業期程作者 : 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21-02-25
(一)國教署:原訂110年2月17日至2月25日,調整為110年2月 17日至3月2日。 (二)桃園市:110年2月3日至2月25日(未調整)。 (三)新北市:110年2月1日至2月25日(未調整)。 (四)臺中市:110年2月17日至3月2日(未調整)。 (五)高雄市:原訂110年2月17日至2月25日,調整為110年2月17日至3月2日。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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