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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雲林區108學年度全國表演藝術類競賽參賽證明採計,詳如說明及附件,請參閱!

作者 : 學務處 發佈日期 : 2021-04-05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0年3月19日府教學二字第1102415941號函辦理。
二、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108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及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參賽資格證明書,改列為『優等』採計。
三、另依據教育部公告之全國性競賽參照項目(如附件),雲林區免試入學採計全國競賽之項目,除上述藝術類競賽之參賽證明更動名次外,其餘競賽項目依實際參賽名次或參賽證明(入選)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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