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義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歡迎符合資格學生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

作者 : 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21-05-11
一、申請鑑定:
(一)符合申請資格學生(申請管道ㄧ及管道二)向就讀國小提出申請。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並由國小統一於110年6月21日(星期一)前向學生學區國中申請參加初選,並繳交初審通過資料。
(二)各國中彙整申請資料後,統一於110年6月28日(星期一)前向承辦學校新港國中報名並繳交資料及初選鑑定費。
二、初選鑑定費用:
(一)新臺幣600元整。
(二)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持有原住民身分證明者、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人士之子女或本人或各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定身心障礙學生文號,免收鑑定費(請附證明文件影本,本縣鑑輔會通過之學生免附證明文件)。
三、管道ㄧ測驗方式、測驗時間:
(一)初選(學術成就測驗):110年7月17日(星期六)。
(二)複選(學術性向測驗):110年7月28日(星期三)。
瀏覽數  

Recent

數據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