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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 110年第1次學務創新人員甄選簡章

作者 : 生教組 發佈日期 : 2021-08-30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力要點
(二)嘉義縣推動所屬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
二、進用名額、工作時間、僱用期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進用名額:正取2員、備取3員。
(二)工作時間:配合學校作息,原則上與校內行政人員相同, 若協助辦理校內活動可視情況排定班表方式補休。
(三)雇用期間:自應聘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聘約屆滿後,工作績效優異者,優先續聘。)
(四)工作內容:
1. 學生上學、放學期間之導護工作及駐站輔導。
2. 支援嘉義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以下簡稱校外會)實施校外聯合巡查(含夜間)、學生藥物濫用查察、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或其他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
3. 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本府或校外會之指示,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4. 賃居、寄宿、工讀學生等之輔導、訪視工作。
5. 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
6. 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通報、急救等相關事宜(含參加地區專業研討活動)。
7. 其他學務處臨時交辦事項。
(五)待遇:薪資待遇參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7月2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82782號函之學務創新人力酬金參考表,新進人員自第1級起薪(新臺幣32,470元),不含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個人負擔金額。另錄取人員如係退休軍、公、教身分領取月退休金人員,敘薪依各該人員所適用之退休法令規定辦理。
三、工作地點:本校學務處(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文化路23號)
四、甄選資格條件:本甄選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具備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如尚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者,應於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 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 大學以上畢業者。
五、公告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3日(星期五)止,公告於本校及校安中心網站。
六、報名方式:
(一) 採通訊或親自報名,報名表暨相關資料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3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或親送方式送至: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學務處(嘉義縣竹崎鄉竹崎村文化路23號),封面標題書明「應徵學務創新人員」,聯絡電話:05-2611006分機320,聯絡人:黃冠霖組長。
(二) 請檢附下列文件(無須特別裝訂,每份以燕尾夾裝夾即可):
1. 填寫報名表(需黏貼相片),並繳交國民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輔導諮商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無者免繳)、志工證明(無者免繳)、輔導諮商教育相關工作經歷(無者免繳)等影本資料各一式5份依序裝訂成冊。
2. 值班同意書、切結書(簽名加蓋私章)。
3. 三個月內申請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4. 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或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證明影本(無者免繳)。
(三)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或未符合甄選資格條件,不予受理報名、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四) 書面審查合格人員方能參加第二階段面試,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預於110年9月6日(星期一)中午前公告於本校網站首頁。
(五) 面試當天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學歷證書正本,以供查驗。
七、甄試時間、地點:
(一) 面試時間:110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
(二) 面試地點:本校第一會議室。

其餘資料請參閱附件,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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