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及表揚活動作者 : 生教組 發佈日期 : 2022-03-30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10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1578A號函及111年3月25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1947A號函辦理。 二、本縣薦送項目及名額: (一)高中組及國中組(每組):學輔主管1人、學務人員1人、輔 導人員1人、導師1人、績優學校1校。 (二)國小組:學輔主管3人、學務人員3人、輔導人員3人、導師3人、績優學校3校。 三、薦送資料(含薦送一覽表、遴選表及佐證資料、遴選資格檢 覈證明、評選提醒事項暨檢核表)之紙本及電子檔(燒錄於光 碟),請於111年4月30日前免備文逕寄本府承辦人。紙本請編頁碼,勿裝訂,依序排列後以適當用品固定。電子檔須含相關紙本之WORD 檔、學校特色及個人之高解析(1280×960畫素以上,檔案大小3MB~5MB)照片檔。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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