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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111年度增聘專案計畫運動教練第三次甄選簡章

作者 : 體育組 發佈日期 : 2022-07-08
報名日期及地點:
(一) 日期:111年7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12時止。
(二) 地點:本校體育組。
六、 報名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者,須在台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 大學體育相關系、所(如附件)畢業,並具中華民國桌球協會C級(含)以上教練證者。
(三) 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13條、第16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與第33條規定之情事者。
(四) 違反上開報名資格者,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或報到後發現者,應予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
報名手續:
(一) 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委託報名者須填具委託書並繳驗受託人身分證件。
(二) 報名時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
1.甄選證(貼妥照片)。
2.報名表(貼妥照片及簽章)。
3.切結書、報名委託書、同意書。
4.國民身分證(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應另檢附個人現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5.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6.中華民國桌球協會C級(含)以上教練證。
7.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8.專業成就及專業貢獻積分審查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9.簡歷表。
10.回郵信封(務必書明收件人姓名、詳細地址及郵遞區號、貼足限時掛號郵資,以便寄發成績通知)。
11.最近三個月內之2吋正面半身照片一式2張(請分別黏貼於甄選證及報名表)。
(三) 相關證件請自行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裝訂成冊,由本校留存,正本驗畢發還;如有偽造或不實者,自負法律責任。以上證件不齊或僅持影本者,概不受理亦不接受補件。
(四) 證件審查通過後發給甄選證,始完成報名手續。甄選證須妥為保管,如有損毀或遺失,應考人應於甄選當日考試開始前,攜帶身分證件向本校辦理補發,逾時不予受理。
甄選日期及地點(彙整如附表):
(一)試教日期:111年7月19日(星期二)下午2時於本校舉行(請於下午1時30分前到本校體育組報到),應考人應憑甄選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身分證件入場應試。
(二)口試日期:接續於試教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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