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年度第 1 次身心障礙臨時人員甄選簡章作者 : 庶務組 發佈日期 : 2022-11-11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相關規定辦理。 二、報名地點:本校總務處(05-2611006 分機 531)。 三、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2 名(本職缺為預估缺)。 四、工作內容:協助輔導處處理校務、維護校園安全、校舍及環境清潔整理、綠 美化、偶發事件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僱用期限: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上班時間依政府行 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每日工作 8 小時(上午 8 時至 12 時、下午 1時至 5 時,中午休息一小時)。 其餘內容請詳於附檔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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