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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參加本縣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請參加個人組參賽學生攜帶學生證或證明文件,詳如說明及附件,請參閱!

作者 : 學務處 發佈日期 : 2022-11-17
說明:
一、個人組驗證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類組參賽者於比賽期間應攜帶附照片學生證,符實進行驗證,若未有學生證,均由學校開立附有照片之在學證明佐證。
(二)僅有國小個人項目:得以附照片之健保卡、附照片之在學證明、附照片之在學籍證明取代;若健保卡為嬰兒時期照片,則需加附有照片之在學證明佐證,請各校務必比賽前先行開立證明文件,以利讓參賽學生攜帶至會場。
(三)凡參賽者未帶身分證明文件,經告知補驗起1小時內應備齊證件辦理補繳驗證,逾時者,比賽成績不予計分。為爭取時效得以傳真先行備案〈表藝中心1樓辦公室傳真:2065790);若逢假日學校未能開立學生證明,得先以其他附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加立(切結書)替代,並至遲應於第一個上班日上午9時前將附照片之學生證明(註明參加哪類組及序號)掃描,E-mail至更寮國小gles@mail.cyc.edu.tw,以完成補驗。
(四)比賽期間參賽學生皆由家長陪同至會場,請各校務必轉知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報到處驗證。
二、凡經發現冒名頂替或偽變造證件者,成績不予計分。
三、配合防疫措施,比賽期間參賽者及陪同人員應自備口罩佩戴,進入各比賽場館前需配合現場工作人員實施體溫量測,並繳交個人健康聲明切結書(附件3-1及3-2)至各比賽場地檢錄處檢錄後,方可進入比賽會場。
四、比賽期間防疫措施,請自行詳閱「嘉義縣111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措施處理原則」,並配合遵守規定。
五、相關資訊請逕上嘉義縣音樂競賽管理系統網站:https://music.cyc.edu.tw/music111/最新消息查詢。
六、檢附個人組切結書、個人健康聲明切書及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各乙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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