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重申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准予補假2日一案,請查照。

作者 : 人事室 發佈日期 : 2022-12-09
重申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准予補假2日一案,請查照。


重申教育部111年5月31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54189號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7日中選務字第1113150166號函(諒達)略以,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經行政院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以本次選舉為限。
瀏覽數  

Recent

數據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