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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 「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學士班」

作者 : 資料組 發佈日期 : 2023-02-01
一、依據國立東華大學111年12月7日東法律字第1110026691號函辦理。
二、112學年度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報名資訊,請參閱該校招生訊息網相關資訊:https://exam.ndhu.edu.tw/p/406-1104-201739,r3785.php。
三、報考資格:
(一)凡於國內經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生(含應屆),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生(含應屆),或具有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 2 條資格規定者。
(二)具有原住民族身分,原住民族身分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四、報名方式:
(一)初試索取繳費帳號起迄時間:11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至 112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3 時止。
(二)網路報名及線上上傳備審資料起迄時間:112 年 2 月14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至 112 年 3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止。
五、指定繳交資料:
(一)考生資料表含學習歷程自述(以電腦打字,1000字為上限)、就讀動機及高中學習歷程反思。
(二)中文作文(近期重大國內外原住民族權利議題分析) 、是否熟悉原住民族權利議題、表現自身文化經驗與議題之深刻對話(以電腦打字,總字數不得少於1000字)。
(三)修課紀錄:學業總成績、 一般課程及原住民文化族語言課程表現(畢業生或以同等學力報考者繳交在校全部之成績;應屆畢業生須繳交校前五學期全部成績)。
(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五)學歷(力)證件影本(畢業證書或在校證明,應屆畢業生繳驗學生證影本需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章)。
(六)多元表現:
1、社團活動經驗:可提供校內外各式社團(包含部落組織)等參與證明。
2、檢定證照:能力證明可提供語言能力證明(如英檢、族語認證等)。
3、競賽表現:校內(全校型競賽)、校外(原住民文化相關之原住民族知識、語言、文化、競技等相關活動競賽。)。
4、服務學習經驗:可提供參與 NGO、NPO 辦理之相關活
動,或參與部落工作、各式文化事務等證明。
5、特殊優良表現證明:可提供原住民國內外交流活動之參加證明。
六、檢附該校112學年度法律學系原住民專班學士班單獨招生海報電子檔案及相關資訊,敬請協助張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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