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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即日起本縣轄屬學校辦理畢業旅行及校外教學等活動方式,防疫規定修正如說明,請配合辦理!

作者 : 學務處 發佈日期 : 2023-03-24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暨本府112年1月18日府教發字第1120015491號函賡續辦理。
二、 本縣轄屬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務依「本縣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要點」及「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三、 自112年3月6日起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室內佩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交通車比照指定場所(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之規定,仍「應戴口罩」。請務必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及隨時留意疫情發展,檢附112年3月15日修正之防疫檢核表,併請納入活動計畫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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