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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重申應依規定提前向機關申請奉准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並於奉准後將申請表上傳電子差勤系統,另於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填具「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請查照。

作者 : 人事室 發佈日期 : 2023-04-26
轉知:因應新冠疫情管制措施逐漸鬆綁,為避免發生本縣公務員違規逕行赴陸情形,重申應依規定提前一定時間內向機關申請奉准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並於奉准後將申請表上傳 電子差勤系統,另於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填具「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請查照並確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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