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1月31日至2月9日日舉辦『第20屆泰北緬甸服務學習』活動,請本校師生踴躍參加作者 : 生教組 發佈日期 : 2016-09-14
二、參加人員一律自費,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9年5月7日教中(三)字第0990569364號函解釋,本案參加人員公假出國,由各服務學校本於權責自行核處。 三、本活動榮獲教育部服務學習示範性計劃競賽『特優獎』,歷屆服務內容及當地人文風情介紹,請上「百合志工團」 網站。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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