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希望入學招生說明作者 : 實研組 發佈日期 : 2023-10-02
1..至少最近連續 3 年(110 年至 112 年)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 2.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之特殊境遇家庭標準(本條例請參閱附錄 3),至本項招生報名時已取得直轄市、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或鄉(鎮、市、區)公所核發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之證明文件者(應載明學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3.新住民子女。 4.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學生。(此項本校全體學生符合) 請有意願報名同學於10/19(四)12:00前繳交「自述書」和「利他證明彙示表」,無論是否超過2人,將於10/20(五)本校大學繁星推薦暨多元入學管道委員會決議推薦人選,以上若有疑問請洽實驗研究組。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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