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代表本縣參加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報名一案,詳如說明及附件,請參閱!作者 : 學務處 發佈日期 : 2023-11-30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1月9日藝演字第1120003407號暨112年11月16日藝演字第1120003471號函辦理。 二、 本縣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業於112年11月21-26日於本縣表演藝術中心及東石國中田徑場辦理完竣,並遴選出各類組榮獲優等以上第一名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賽。 三、 旨揭比賽報名相關規定如下: (一)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 1、 決賽開放報名時間自112年11月20日上午9時至112年12月25日下午5時止,請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專屬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填畢後上傳,並列印書面報名表,團體組部分由學校加蓋關防、個人組由學校加蓋關防,另大專院校得由系、所、院蓋章。 2、 依本計畫第柒點一、(四)特別規定1、(5)規定「得逕行參加決賽」如下: (1) 國樂合奏:文昌國小及安東國小。 (2) 直笛合奏及口琴合奏:新港國中。 (3) 口琴合奏:溪口國中。 (4) 行進管樂:東石國中、大林國中及竹崎高中。 (5) 上述學校請務必加附110、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獲獎獎狀影本(請加蓋影本與正本章、承辦人職章)及列印書面報名表加蓋學校關防。 (6) 大專院校團體組書面報名表,請學校自行逕寄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報名決賽事宜。 3、 個人組代表參賽之學生,請各校務必轉知所屬學生依上述規定時間內完成網路報名及列印書面報名表繳交事宜,免延誤統一報名時間。 4、 決賽報名注意事項及系統操作小提醒,請至該網站最新消息查詢。 (二) 112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開放報名時間自112年11月20日上午9時至112年12月25日下午5時止,請至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專屬網站(https://web.arte.gov.tw/country/)點選「決賽報名」填報資料,填列後上傳,並列印書面報名表後加蓋學校關防。 (三) 各參賽學校及參賽者應以本縣規定收件期限內完成網路報名並列印書面報名表,提醒報名表內切結書人簽名欄位請勿漏簽名,請於112年12月13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逕(寄)送民雄國小輔導室宋國鵬主任審核報名資格,審核無誤後再統一由本府核章後,以利函文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完成報名手續。 (四) 上述報名全國賽注意事項,請自行參閱本縣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第壹拾捌點規定辦理。 四、 另全國音樂比賽及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之團體參賽名冊,請於比賽當日至會場報到時繳交即可,繳交報名表時無需繳交參賽名冊。 五、 倘已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賽之學校(含學生音樂比賽及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若因故不克代表參賽,請務必於112年12月6日(星期三)前函文本府備查,以利本府依實施計畫第壹拾柒點一、(一)規定逕由第二名遞補參賽,並通知學校報名參賽。 六、 請各參賽單位於比賽前應隨時瀏灠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以利掌握比賽相關注意事項及曲目勘誤事宜。 七、 檢附本縣112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計畫、各代表參賽學校名單(含學生音樂比賽及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含參賽名冊)、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含參賽名冊)各1份供參。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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