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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公職律師待遇,請依行政院核示事項辦理,並自113年3月1日生效,請查照。

作者 : 人事室 發佈日期 : 2024-03-27
轉知:有關公職律師待遇,請依行政院核示事項辦理,並自113年3月1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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