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作者 : 訓育組 發佈日期 : 2016-12-14
二、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四、各校推薦名額以1名為限,並請依「2017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規定,於105年12月30日起至106年1月19日止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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