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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

作者 : 午餐執秘 發佈日期 : 2017-03-28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應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系統之食品業者」,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以衛授食字第1051304597號公告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3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27481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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