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191期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作者 : 訓育組 發佈日期 : 2017-06-15
三、參加人員為教師身份者,活動請假事宜由服務學校依教師請假規則等規定本權責核處。 四、工作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課務自理),另活動適逢假日得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補休四日,惟課務自理。 五、相關報名事宜請逕洽屏東縣童軍會呂淑雲幹事,電話:08-7512364。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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