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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中心107學年度各項考試日期及試務作業調整事項說明

作者 : 試務組 發佈日期 : 2017-06-27
一、該中心107學年度各項考試及報名日期預訂如下:
(一)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第一次考試日期:106年10月21日(六);報名日期自106年9月4日(一)起至9月8日(五)止
第二次考試日期:106年12月16日(六);報名日期自106年11月3日(五)起至11月9日(四)止。

(二)學科能力測驗:考試日期107年1月26、27日(五、六) [配合5月1日教育部召開之107學年度大學各類招生考試重要日程安排協調會議修正];報名日期自106年10月27日(五)起至11月9日(四)止。

(三)指定科目考試:
考試日期107年7月1、2、3日(日、一、二)
;報名日期自107年5月8日(二)起至5月24日(四)止。

二、試務作業事項調整說明如下:
(一)107學年度起高中英語聽力測驗、學科能力測驗與指定科目考試三項考試簡章彙整為一本「107學年度考試簡章」,並於應屆考生高三開學前(106年8月4日)公布。
各項考試將以身分證件取代准考證之查驗身分功能,不另製發准考證,僅於考試前寄發考試通知(含相關應考資訊),請各校加強宣導,提醒考生於應試前辦妥相關身分證件。

(二)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服務二次考試合併為一次申請審查,欲報考之身心障礙考生請注意申請時間,相關事項將於106年8月4日公告於各項考試簡章,敬請留意。

(三)因應考招連動,指定科目考試延長報名作業時程,務請各校於報名前置作業時審慎確認考生報考資料,避免因資料錯誤而發生考生報考或入學資格等爭議或遺憾情事。

三、配合「大學招生及入學考試調整方案」及107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學測國文、英文增加測驗範圍至第五學期;學測國文與指考國文改為全卷選擇題,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正式獨立一節施測,學測考試節次增加一節,詳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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