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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校內特教教師不得轉任為其他類科別教師

作者 : 資料組 發佈日期 : 2017-09-30
為積極提升本縣國中教育階段特教教師合格率及保障特教生受教權益,106學年度至108學年度校內特教教師不得轉任為其他類科別教師,以有效控管本縣國中教育階段特教教師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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