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招生簡章相關訊息作者 : 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17-11-27
二、自105學年度起考生不得再持「國民中學以上教育階段」之鑑輔會證明報考。另自106學年度起「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屆畢業生不得再持國中就學時 期所取得之鑑輔會證明報考。 三、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 (一)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50。 (二)網址:https://enable.ncu.edu.tw。 (三)承辦人:黃曉君小姐、劉育雯小姐、徐瑞襄小姐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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