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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樣教國文」教師研習系列活動,歡迎各校國文科申請辦理研習

作者 : 教學組 發佈日期 : 2018-01-03
一、申請期限:107年1月2日至107年2月27日止。
二、研習辦理期間:107年3月12日至107年6月8日止。
三、研習時數:依場次主題而定。
四、申請場次:全國共80場,依申請順序錄取。
五、經費支應項目:
(一)國文學科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及差旅費。
(二)承辦學校自行負擔講義印製費、場地費及茶水費。
六、申請辦法:請填寫申請表(詳見附件),經申請學校國文
科召集人及教務處主管核章,郵寄正本至國文學科中心。
七、接送事宜:請承辦學校安排接送講師往返當地高鐵站或火
車站。
八、結報期限:請於研習辦理完畢隔天,將簽到表回傳學科中
心,並請於活動結束後1週內結報完成。
九、研習計畫內容及其他事項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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