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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7年度推動高齡自主學習團體終身學習活動試辦計畫手冊

作者 : 教學組 發佈日期 : 2018-04-19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4月13日臺教社(二)字第1070043094號
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學習永續發展趨勢,教育部委請相關單位培植
「高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並核定及輔導帶領人成立
「高齡自主學習團體」(簡稱自主學習團體),鼓勵以自
主自助方式,深入社區、偏鄉地區辦理終身學習課程及活
動,擴增高齡者參加終身學習活動之機會,爰辦理旨揭計
畫。
三、旨揭計畫辦理期程自107年5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預
計107年6月至10月間進行人才培訓,委請新北市政府教育
局(北區)、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中區)、國立科學工藝博
物館(南區)及臺東縣政府(東區)培訓辦理;107年5月至10
7年12月輔導成立自主團體,委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
園市政府教育局、苗栗縣政府、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嘉義
縣政府、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臺東縣政府7個縣市政府(即
受託機關)試辦。
四、本計畫培訓對象及報名資格如下:
(一)經教育部樂齡教育專業人員培訓通過,持有證明書者,
含樂齡教育講師、樂齡自主學習團體帶領人、樂齡導覽
帶領人、樂齡教育專案計畫管理者。
(二)有意成為「自主團體帶領人」者(願為老人服務之退休
人員、新住民、原住民、家庭教育中心、高齡教育行政
人員、志工等)。
五、教育部分別於107年5月3日至8日期間,分別於北、中、南
及東區辦理分區說明會,請符合報名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
,俾瞭解本計畫之施行與活動方式。
六、旨揭計畫及報名方式已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
moe.senioredu.moe.gov.tw)、本府教育資訊網及家庭教
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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