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職業繼續教育課程計畫」申請時程作者 : 教學組 發佈日期 : 2018-04-24
職業繼續教育辦法辦理。 二、各校如欲申辦旨揭課程,請將計畫書一式3份(正本1份、 影本2份)於107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免備文逕 寄至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旗津校區教學大樓3樓黃麗臻小姐收 (80543 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另將電子檔(w ord格式或pdf檔)寄至e-mail信箱:poe.svesc@gmail.co m。 三、請逕至高級中等學校推廣教育暨高級中等學校實習課程資 訊網(http://poe.vesc.tw/)下載計畫書申請格式。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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