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7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資優鑑定初選結果公告作者 : 特教組 發佈日期 : 2018-07-14
2、依本年度簡章規定初選通過標準為:專長領域學科成就測驗評量結果任一科在平均數正1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84以上,且任一科不得為0分或不作答。 3、通過初選鑑定者,請盡速向原就讀國中繳交新台幣壹仟元整及初選入場證,以利原國中於107年7月19日(星期四)統一向竹崎高中辦理複選報名。 4、對成績有疑義者,得於107年7月17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填寫初選成績複查申請表,向嘉義縣立竹崎高中申請成績複查,複查結果於107年7月17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公告,複查費用100元由申請者自付。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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