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計畫作者 : 教學組 發佈日期 : 2020-02-18
說明: 一、依據本縣108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辦理。 二、認證對象: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之現職教師、主任及校長。 三、送審資格證件: (一)持有教育部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者。 (二)持有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者。 (三)持有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高級以上能力證明者。 四、送審地點:本縣更寮國小。 五、送審日期:請符合資格者於109年3月9日至13日,將送審資料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寄送或親送至承辦學校。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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